印度电影尸体混乱剧情介绍: 葬礼的简繁对明人社会生活的影响 明代民间的丧葬习俗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。明初统治者按照旧制,对庶民百姓的丧仪制度、服丧制度、居丧仪制、葬法都作了详严的限制,但是各地的民间葬礼又都沿袭各自的传统而施行,并没有完全受到法令制度的约束。特别是明代中晚期,随着社会侈靡之风的兴起,葬礼也由简单向着繁缛发展,由薄葬走向厚葬,把葬礼变成了一个炫耀富贵的场所,给社会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。丧事不以死别为悲伤,仅以论财显富为娱乐,有的人甚至把葬礼变成了一种娱乐活动。
明初统治者在制定丧礼条律时,鉴于“元代旧俗,凡有丧葬,设宴会亲友,作乐娱尸,惟较酒肴厚薄,无哀戚之情”,下令禁止作乐娱尸。明太祖还认为过去规定服内不许生子是“不合人情”,“实非万古不易之法”[102],在《大明律》中删除了这条禁令。以往民间丧事盛行请和尚、道士做佛事、道场,儒家士大夫认为这同先贤历来提倡的丧事主哀、居丧废乐的精神直接相抵触,因此《大明律》也禁止丧事设斋。由此可见,明初葬礼是比较简朴的。
明朝中叶起,伦理道德观念发生很大变化,追求侈靡之风也蔓延到葬礼中来了。据《明代律例汇编》中载,明初民间出殡,经常有“扮戏唱词,名为伴丧,修斋设醮,鼓乐前导,及设荤酣饮”的现象。朝廷“虽经禁约”,而民间“全不遵行”,“丧事之家,尽耗资财,以供焚毁,斋僧念忏,婆婆跳神,不厌数回,创寺建塔,聚众号呼”。丧葬的费用也是极为惊人的。据崇祯《松江府志·风俗》记载,“吊者俱用降香,丧家设木架,架香其中,香值日踊。妇女聚号不哀,铭旌用绯帛,长幅大书,有以银箔饰之者……罗列陈设,檠者百案,曰九煎。剪彩作人物、花果、纸俑、舆从,亦以百数。优人演故事,鼓乐骈阗。”天启《淮安府志》载:“出殡日冥器分列,鼓吹道拥,且执纬延款,演剧纵饮,抵暮而返。”张瀚的《松窗梦语》中也记载,杭州富室王某“举父丧,丧仪繁盛,至倩优侏绚装前导,识者叹之”。就是在浙江桐乡县青镇这样的小镇,丧葬的奢侈之风也是越来越猛。李乐在《续见闻杂记》中说:“余生长青镇,独恨其俗尚奢,日用会社婚葬,皆以俭省为耻。”山东邹平县“丧葬颇崇外饰”;福建泉州“丧祭以俭薄为耻”;漳州“亲旧之葬,或设祖祭,数月营办,各求珍异,不计财费。丧家则盛筵席以侍之,竞为丰侈”;陕西丧家“稍有力则用椁,名曰套材。扯布散衣,名曰破孝。又以各色纸,结金银山、斗层楼、驼、狮、马、象及幢幡帛联,广作佛事斋醮,名曰同坛。富贵家更侈张戏乐,走马上竿,亲执挂幛,猪羊油盘食桌动辄数十。丧家破产,往往有之”;广东“葬礼,盛肴馔以待送客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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